駕駛與操控153
解除
如需更具賽車般之反應,可單獨停用 ESC
及 TC。
■ 短按
b按鈕:僅循跡控制系統未作
用,ESC 仍作用中, k亮起。
■ 按住
b按鈕最少 5 秒鐘:即停用 TC
及 ESC, k和 n亮起。
此外, 所選模式會在 「駕駛人資訊中心 」
顯示為狀態訊息。
若車輛在 ESP 停用時進入閾值,在煞車 踏板踩下一次時,系統將在閾值持續期
間停用 ESP。
再次按下按鍵 b 即可重新啟用電子穩定
性控制(ESC)。如果循跡控制系統
(TC) 曾經關閉過 ,此系統和電子穩定性
控制(ESC)都會重新啟動。
電子穩定性控制 (ESC)在下一次打開點
火開關時也會重新啟用。
停用,OPC 版本如需極高效能之駕駛,可單獨停用 ESC
及 TC。以下模式可供選擇:
■ 短按
b按鈕:僅循跡控制系統未作
用,ESC 仍作用中, k亮起。
■ 在
b2 秒鐘之內短按按鈕兩次:TC 停
用,ESC 在引擎動力未減少的情況下可
運作, k及 n亮起
■ 按住
b按鈕最少 5 秒鐘:即完全停用
TC 及 ESC, k和 n亮起。
此外, 所選模式會在 「駕駛人資訊中心 」
顯示為狀態訊息。
在 OPC 版本中,即使車輛在駕駛性能不
穩定時進入閾值,TC 及 ESC 仍維持停用
狀態。
再次按下按鍵 b 即可重新啟用電子穩定
性控制(ESC)。如果循跡控制系統
(TC) 曾經關閉過 ,此系統和電子穩定性
控制(ESC)都會重新啟動。
電子穩定性控制 (ESC)在下一次打開點
火開關時也會重新啟用。